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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办事程序:企业或技术依托单位申请市科技局(或省直主管单位)审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论证审批立项具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的,省科技厅报科技部审批立项

申请材料:
申请报告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

办理期限:长年受理,3个月内答复。立项后两年内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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