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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国家发布优先资助领域---承担单位组织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专家评估--择优推荐到科技部--科技部组织二次评估--下达计划--划拨经费--项目管理阶段。
申报材料:
1、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2、必备的附加材料:
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辅助的附加材料
申报单位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酌情提交:
由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采用相关技术标准的确认证明材料;
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由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
若涉及环境污染问题,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用户使用意见等相关材料;
图片、照片、样本、产品说明书等;
其它相关材料(如列入其它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书、医药GMP认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说明: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由落选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组成,不在另行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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